婚介机构服务的定义

         服务的定义

(一)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对服务的界定

1ISO9004-2:1991《质量管理和质量标准体系要素  第2部分:服务指南》对“服务”的定义是:

“为满足顾客的需求,供方与顾客接触的活动和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。

一是在接触面上,供方或顾客可能由人员或设备来代表;

二是对于服务提供,在与供方接触面上顾客的活动可能是实质所在;

三是有形产品的提供或使用可能为服务提供的一个部分;

四是服务可能与有形产品的制造和供应结合在一起。

2ISO9000:2005《质量管理体系  基础和术语》对服务的特征给出了如下表述:

“服务通常是无形的,并且是在爱供方和顾客接触面上需要完成至少一项活动的结果。服务的提供可涉,例如:

——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(如需要维修的汽车上)上完成的活动”:

——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(如为准备纳税申报单所需的损益表)上完成的活动;

——无形产品的交付(如知识传授方面的信息提供);

——为顾客创造氛围(如在宾馆和饭店)。”

3ISO最新发布的76号指南——ISO/IEC Guide76:2008《服务标准制定  考虑消费者需求的建议》对“服务”的定义是:

“服务提供者与顾客接触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,其结果通常是无形的。”

(二)我国对“服务”的定义

1、结合学术研究成果,我国GB/T  15624.12003《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 第1部分:总则》对“服务”的定义是:

是指为满足顾客的需求,由供方凭借体力、智力、和技能,借助一定的工具、设施和手段,通过与顾客之间的接触的活动,以及供方的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。包括供方为顾客提供人员考务活动完成的结果;供方为顾客提供通过人员对实物付出劳务活动完成的结果;供方为顾客提供实物使用活动完成的结果”。

2、要素

1)服务的中心是顾客;

2)服务以必须与顾客接触为条件;

3)服务的内容是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一种活动;

4)服务的结果可以是无形的,也可以是无形与有形的结合。

3、服务的特性或特征

1)无形性——只能从感知上至其后果。

2)非存储性——不能重复使用。

3)同时性——服务提供的过程也是消费的过程。

4)主动性——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。